近日,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在應用信息系統提供智慧服務的二級及以上醫院開展2019年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工作,同時對智慧醫院的分級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法做出了明確的要求。
一、智慧醫院分級評估方式
??登陸國家衛生健康委醫院管理研究所智慧醫院分級評價平臺(網址:http://sjzx.niha.org.cn)注冊,按照《關于印發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236號)具體要求,根據平臺操作指引填報數據(已參加過電子病歷分級評價報送工作的醫院可使用原賬號登陸)。
二、智慧醫院分級評估時間
2019年8月1日-9月10日,為保障上報系統暢通,全國分為4個片區,分時段已經依次開展了評估的數據填報工作:
8月1日-8月10日
河北省、浙江省、湖南省、重慶市、云南省、西藏自治區、甘肅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8月11日-8月20日
北京市、吉林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海南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8月21日-8月30日
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上海市、山東省、江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陜西省
8月31日-9月10日
天津市、山西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湖北省、廣東省、四川省、寧夏回族自治區
三、智慧醫院評估共分6個等級
對醫院應用信息化為患者提供智慧服務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兩個方面進行評估,分為0級至5級。
0級
醫院沒有或極少應用信息化手段為患者提供服務。醫院未建立患者服務信息系統;或者在掛號、收費、檢查、檢驗、入出院、藥事服務等環節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務少于3個。患者能夠通過信息化手段獲取的醫療服務信息較少。
1級
醫院應用信息化手段為門急診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務。醫院建立服務患者的信息系統,應用信息化手段對醫療服務流程進行部分優化,在掛號、收費、檢查、檢驗、入出院、藥事服務等環節中,至少有3個以上的環節能夠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務,患者就醫體驗有所提升。
2級
醫院內部的智慧服務初步建立。醫院應用信息系統進一步優化醫療服務流程,能夠為患者提供智慧導醫分診、分時段預約、檢查檢驗集中預約和結果推送、在線支付、床旁結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務,患者能夠便捷地獲取醫療服務相關信息。
3級
聯通醫院內外的智慧服務初步建立。電子病歷的部分信息通過互聯網在醫院內外進行實時共享,部分診療信息可以在院外進行處理,并與院內電子病歷信息系統實時交互。初步建立院內院外、線上線下一體化的醫療服務流程。
4級
醫院智慧服務基本建立。患者醫療信息在一定區域內實現互聯互通,醫院能夠為患者提供全流程的個性化、智能化服務,患者就診更加便利。
5級
基于醫院的智慧醫療健康服務基本建立。患者在一定區域內的醫院、基層醫療機構以及居家產生的醫療健康信息能夠互聯互通,醫院能夠聯合其他醫療機構,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精準化的智慧醫療健康服務。
四、智慧醫院等級的評估方法
采用定量評分、整體分級的方法,綜合評估醫院智慧服務信息系統具備的功能、有效應用范圍、技術基礎環境與信息安全狀況。